簇硫

就这样一直温柔地前行吧

【伯爵天草】旧梦

*是最近推上很火的那个魔女集会的魔改
*ooc注意,没带脑子写的,请不要打我

爱德蒙在他漫长生命里的第一百二十个年头来到了东洋。
他原先以为这块大陆会比他的老家要舒适宜人,结果还是一样的乌烟瘴气,并没有像小说中描绘的那样是人间天堂——它狭窄、落后,并且正被战争纠缠得狼狈不堪,显而易见日本并不是他的桃源。
领略过这块土地上并不那么心旷神怡的景色后他大失所望,决定简单收拾一番便动身返回欧洲。如今他正坐在一所破烂的小酒居里品尝一顿简陋的东洋饭菜,嫌味道太过清淡,不是他喜欢的。
和酒居的老板闲谈几句之后他起身离开,一路上房屋破败,有黑烟歪歪扭扭地从废墟里升起,仿佛慵懒之人烟管里的烟雾腾升。
他撇起眉毛。
不是这过于泥泞的道路阻碍了他的脚步,尽管爱德蒙穿着很贵的风衣和擦得透亮的皮鞋,他也是不怎么在意这些的,实在是他面前的——一个孩子,让他不得不停下来,半弯下腰。
那个孩子头发乱糟糟地披散在肩头,乱,但是看得出柔软非常,他把自己蜷成一团,双手抱着膝盖,身上是已经破旧的和服,因为这个姿势而露出一小截伤痕累累的小腿。
孩子似乎没有注意到爱德蒙的到来,他只是漠然地环抱住自己,好像这样做就能够让他自己和这个世界隔绝。他是在害怕吗?爱德蒙想,百年的时光让他的思维变得也有些钝化,他早就不去揣度人的心思,到如今也只能猜个大概——这个小家伙,顶多七岁大,在战争里死了父母,一个人无依无靠,死里逃生到了这儿,却再也没有力气继续跑下去。
他问那个黑色头发的小孩:“你要跟我走吗?”
孩子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眼睛里是没有悲喜的淡漠,他还很小,手腕纤细,皮肤苍白,脸上伤痕交错,却意外的不哭不闹,他好像不怎么喜欢说话,或许是因为战乱磨砺了他,让他变得不近人情,也或许是爱德蒙奇特的异国长相让他心生防备,不过他没有表示拒绝,只是拉住了爱德蒙的衣角。
“我叫天草四郎。”他说。

从那一刻起爱德蒙便有心要将他养大,作为人来说他活了太久,已经快要忘记和真正的人类一起生活是怎么样的。在他早些年还常同人打交道的时候,那些记忆全都是不怎么美好的,不过他还没有和孩子生活过,因此他有些期待。人如果总是形影单只多少会感到孤独,爱德蒙不算人,但他也会孤独。

天草四郎和他一起回了法兰西,在那个年代,东方来的孩子算得上稀少,况且路上爱德蒙没有来得及给他准备合身的衣服,他就这么穿着一身沾了尘土和血液的、皱巴巴的和服,于是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就对他议论纷纷。天草四郎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并不是所有法国人都和爱德蒙一样会讲日本话,但是他们古怪的表情和刻薄的语气让天草知道他们说的并不是什么好话,但他不在乎,一个死了父母的孩子不会在意别人的闲言碎语。
同样爱德蒙也懒得去管那些,他并不在乎天草四郎的感受,或者说他不懂得怎么去在乎他的感受,在人世间流浪了百年的怪物并没有学会如何去用寻常人的思维来考虑问题,比方说有人说天草四郎是个没爹没娘的小杂种,他也不会为他感到难过或是生气,爱德蒙自己也没爹没娘,他不明白这就是骂人的话,而且既然天草四郎本人都没有发表意见,那就是没关系对吧。

最后他们两个安身在了一个小镇,每天早上天草四郎都会对爱德蒙说早安,他开始学会很简单的一些法语了,可是他还是不会笑也不会哭,只和爱德蒙一个人说话。
到了第三年春天,他的头发长得很长,从原先的齐肩长到了腰侧,个子却并没有怎么长高,还是像他七岁那样又瘦又矮,一副经常被人欺负的可怜兮兮的样子。
爱德蒙觉得该叫他上学了,他给天草做好一切相关的手续,把他扔去了某所神学院,因为天草四郎喜欢那所学校,那是他头一回如此明确地表露自己的意愿——爱德蒙当然是不理解的,他不信神,他自己就是违背神旨的产物,但是他还是尊重了天草的意见。
于是他们相见的次数变成了一年四次,每次回来天草四郎就变得和原先不大一样,他开始会微笑,会主动找些话题来说,会早晚握着十字架做礼拜。只是他对着爱德蒙仍旧是用的恭恭敬敬的称呼“唐泰斯先生”。爱德蒙听着心里有些别扭,天草四郎已经开始长大了,和他的关系却依然不瘟不火。

到了天草四郎十六岁,他终于长高了一些,他似乎摆脱了幼时那些悲惨的记忆,长成了一个课业优秀招人喜欢的少年。天草四郎有一张不属于西方人的很漂亮的脸,头发拿缎带很认真地绑好,穿着很合身的西装校服,露出一截光溜溜的,肌肉紧绷的小腿。他习惯在圣诞节前夕回到爱德蒙在小镇上的家,和他的监护人一同待上一个月。
爱德蒙不过圣诞节,他什么节也不过,时间在他眼里没有流动的概念,每一天都是昨天的重复,因此没有哪一天于他来说是尤其特别的。他很久以前喜欢旅行,很快走遍了世界各地。他原先也想过要成家,可是遭到了现实无情的打击,于是他明白自己就得一个人待着。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喜欢上了烟草,那种刺激的滋味令他着迷。他是不会老也不会死的,对于其他食物除了尝试以外没有多大的兴趣,毕竟这不是维持他生命活动的必需品。
天草四郎对于圣诞节倒是热心非常,他忙里忙外,采购收拾烹饪一样不落。当他把最后一盘火鸡端上餐桌时爱德蒙叹了口气,你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学会了这么多东西了。
语气像褒奖,有一点欣慰,但由于他的叹着气的缘故,听起来失落却占更多数。爱德蒙点燃他的香烟,猛地吸了一大口,一双金色的眼睛隔在烟雾后,仿佛蒙上雾霭,天草四郎盯着他,好像不明白似的眨了眨眼睛。
爱德蒙揉揉黑发少年的脑袋,做得不错。他好像只知道这样夸奖人,末了像是自言自语地补充道,要是哪一天我不在了你也可以照顾自己。
这话不是空穴来风,爱德蒙知道自己没法和人一起生活太久,那会暴露他的秘密——没有人能够十几年几十年一如既往地保持同一张脸。也没有人可以长时间不进食却保持身体状态良好。他以前吃过这种亏,那群人揪着他的头发喊人怪物,用刀片划破他的皮肤,鲜血流了出来,顺着皮肤纹路蜿蜿蜒蜒,像是山间小道沟壑纵横。
天草四郎低下头沉默,他从额发细碎的间隙中窥视爱德蒙的表情,其实他小的时候常这么做,只是爱德蒙不知道。黑发少年拿舌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小心翼翼地问,先生,您要离开吗?您要去哪?
爱德蒙看他这个样子,也明白这孩子终究是舍不得他的,心里难得生出一丝愧疚,他把烟掐灭,说,不走,我不走。
真的不走?天草四郎又问,他固执地揪住爱德蒙的衣角,像是最开始他们见面的时候那样,白发男人点点头,带着一种自己都没有发觉的宠溺又一次揉了揉天草的脑袋,少年的头发摸起来手感很好,和它的主人一样细腻柔软。
那天晚上他们久违地又睡在了一张床上,屋外冷风呼啸,窗子摇摇晃晃地发出呻吟,被窝靠近火炉,暖烘烘的像一个冬季的梦。天草四郎把蜡烛吹灭,很小声地问:“唐泰斯先生,您睡了吗?”
爱德蒙没有睡,他已经很久不睡觉了,但是他闭着眼睛不说话,装出一副入梦已久的样子,天草四郎悄悄凑近了他一点,低声说,愿主保佑您,先生。

等到天草四郎二十二岁毕业,就到了小镇上当神父,他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了,但是他还是没有搬出爱德蒙的房子,依旧每天和爱德蒙说先生早安,早晚都握着十字架做礼拜。
爱德蒙说,天草,你长大了。
他这话说得隐晦,意思就是他要准备离开,在他的计划里只包括了养大这个孩子,现在天草长大了,他也就要走了。
您别走。您要是走了,我就去找您。
天草四郎说,一副很着急的样子,我知道您有些不一样,但是没关系,我会守着您的。
原来天草四郎早就知道他的秘密了,爱德蒙惊愕,接着了然,这没什么不好,这个孩子一直对他很好,小时候他信任他,长大后也是如此,甚至于知晓了他这怪物的身份,依旧对他不离不弃。
于是爱德蒙就把他叫到跟前,和他说自己以前的故事:
“我第一次离开法国,在海上漂泊了整整三个月,船上什么吃的也没有,水是早就喝完了的,但是我没有一点所谓的饥饿感,船长手下那么多人,大半都死于饥饿,可是我没有,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再过了一个星期,连船长都撑不下去,可他依旧身体健壮,一双金色的眼睛充满生机。终于有人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现象——水手爱德蒙·唐泰斯,他好几月没吃上一口食物,居然比他们任何人都要精神。
便有人说爱德蒙是个怪物,被恐惧和食欲压倒了理智的水手们按住了他,把他的双手拿绳子粗暴地捆好。掏出匕首对准他的手腕,割开一道血肉模糊的口子,那道伤口那么深,仿佛割到了心里,他疼得抿起了嘴唇。
看啊,水手们说,这个怪物的血居然也是红的。
没人敢喝他的血,好像流动在他身体里的不是鲜血而是致命的毒,鲜红包裹着深渊的黑,只要沾上一点,连灵魂也会被撕裂。
“他们——我曾经的好伙伴,把我绑起来丢进了大海。”爱德蒙说,他表情平静,像在阐述别人的故事。
他不老不死,不用吃饭不用睡眠,时间留给他的唯一痕迹就是记忆,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年年都这样过去,他也终于麻木,索性放弃了很多无意义的记忆,他在人群里穿梭,却总是找不到自己的归属地。
直到爱德蒙捡到了天草四郎,一个有着黑色头发的东洋孩子。天草的眼睛也是黑的,起先迷茫,随后坚定,不管他是懵懵懂懂的孩童,还是长大成了温润的青年,他都一直跟着爱德蒙,脚踩着他的影子,就这么跟了一辈子。

几十年后,天草四郎也终于老得不能再动了,他躺在床上,颤抖着嘴唇轻轻开口。
爱德蒙蹲在他身边,指尖摩挲着他粗糙干燥的手掌,忽然记起很多年前的某个圣诞节的夜晚,那时候天草四郎十六岁,难得一次撒娇,以为他睡着了,就在他耳朵边上慢悠悠地说着话。
愿主保佑您,先生。
那把声音和耳边的这把重合在一起,好像事情就发生在昨天。
“我用了我的一辈子来侍奉上帝,为的就是让您能够安心前往天堂,爱德蒙先生,您是特别的,如果哪天您离开了这个世界,您也不会因为您的特别而孤单一人。”
原来如此。
天草四郎用一生营造一个纯白的世界,足以让爱德蒙能够继续在其中做完他的梦。
不死的怪物闭上眼睛,他不去看当年他捡来的孩子如今已经干枯的皮囊,只是低下头轻轻在他的额头上落下一吻。
那样轻,好像怕弄醒了他一般。
END

感谢阅读!
xjb乱改,没有魔女,也不是可爱的童话风,(是我在发疯x)其实这个梗更适合把伯爵写成被抚养的孩子吧毕竟体型差真的很萌x但是想了好久觉得天草不是那种会满世界乱跑的类型,就私心弄成这样的设定了,嗯(遁走)

评论(15)

热度(303)

  1. 共4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